一、傳統(tǒng)子平格局論命體系
傳統(tǒng)的書房派和江湖派(民間盲派)都以月令格局為中心,把八字根據(jù)組合結(jié)構(gòu)劃分為大的類型,格局一定,人生大趨勢就定了,再推敲細節(jié)問題。格局的核心是月令,因為月令是八字里的主宰力量,它象征一個人所處社會大環(huán)境如何。是以月令格局為中心的客觀分析體系,此體系才是子平命學(xué)正脈。 徐大升《淵海子平》;萬明英《三命通會》;水中龍《星平會?!罚簧蛲可健缎瞧酱蟪伞?;《御定子平》;張楠《神峰通考》;沈孝瞻《子平真詮》以上古籍是正宗子平命理學(xué)典籍,承襲的是先賢的經(jīng)典論命體系。
二、五行強弱旺衰體系
此體系自清朝以后任鐵樵《滴天髓》,余春臺《窮通寶鑒》推出的理論。經(jīng)民國時期的徐樂吾、袁樹珊等名家提倡和現(xiàn)代邵偉華、李涵辰等大師們承之而發(fā)揚,占據(jù)當代命學(xué)主流。此體系是以日主強弱旺衰為核心,對比力量強弱。日主旺則抑之,衰則扶之。應(yīng)用該體系,需要是對五行旺衰強弱把握準確,也能測對部分命局。但在根本理論上,是有問題的,在實踐中有許多盲區(qū)。需借助手相面相等其他術(shù)數(shù)結(jié)合起來應(yīng)用,方能提高準確度。(現(xiàn)代易學(xué)大師邵偉華先生此體系的應(yīng)用和發(fā)揚者,他看八字就兼看手相面相綜合預(yù)測)。
兩大論命體系中“用神”的含義和區(qū)別
(一)、用神概念
1.“傳統(tǒng)子平格局論命體系”的用神為格局用神。是以《淵海子平》,《三命通會》,《星平會?!?《子平真詮》為理論依據(jù)。 格局用神是月令定格之物,即月令之財、官、印、食、殺、傷這六神,并以此分為六格來論命。當月令為比劫而無用神時,則于月令之外另尋財、官、印、食、殺、傷為用定格。用神是格局的核心,是八字的提綱。 2.“日主五行強弱旺衰體系”的用神為平衡用神。是以《滴天髓》《窮通寶鑒》為理論依據(jù)。平衡用神為平衡八字五行之物,即能夠在命局起到扶抑、調(diào)候、通關(guān)等作用的十神。用神是調(diào)節(jié)八字五行的平衡點,是對日元平衡有用有益之物。
(二)、取用目的
1、格局用神的主要目的
就是為了確定格局,以便從八字的組合結(jié)構(gòu)上對命局進行整體把握,并根據(jù)格局的成敗高低推斷命主的富貴貧賤層次。
2、平衡用神的主要目的
就是為了扶抑日主,使之弱而有扶,強而有抑,寒而得暖,燥而得潤,阻而得通,失衡而獲得平衡,并根據(jù)用神的強弱程度推斷命主的富貴貧賤層次。
(三)、取用法則
1、取格局用神的首要法則
就是以月令為主,以官殺為先。所以命書有“八字用神,專求月令”;“有官莫尋格局”,“有殺先論殺,無殺方論用”等說法。其法先觀月令是何物,是官即取官格,是財即取財格,是印取印,是食傷取食傷。如甲木生于酉月,即取官星為用定格;丙火生于酉月,即取財星為用定格。次看月令是何者透干,以透干者為用定格,不透干則以月令本氣藏干為用定格。如甲木生于丑月,透壬癸則取印星為用定格;透庚辛則取官殺為用定格;透戊己則取財星為用定格。三者均不透時,以丑中辛金官星為用定格。雖月令無官殺,但在別處有官殺時,也當先滿足官殺與月令所構(gòu)成的格局。如月令是食神,別處有官殺,即取食神制殺格等。當月令為比劫時,則于別處干支先尋官殺,有官殺則以官殺為用定格;無官殺則尋財食,有財食則以財食為用定格;無官殺財食則尋印星,只有比劫印星時則可取專旺格。這種方法不存在命局沒有用神的情況,只存在成格破格、格高格低等問題。
2、取平衡用神則
先須綜合分析八字五行的旺衰強弱程度,然后根據(jù)旺者宜抑、衰者宜扶的取用法則,選取一個或兩個能夠起到扶抑日元及平衡八字等作用的“用神”。取此用神,不拘月令,也不以官殺為先。這種方法經(jīng)常會出現(xiàn)命局沒有用神的情況,這時也可以在歲運中選取這種用神。有人將八字原有的用神稱之為原局用神,將大運出現(xiàn)的用神稱之為大運用神。
(四)、用神分類
1、格局
用神以財、官、印、食為四善神,以殺、傷、梟、刃為四惡神。對善神要予以保護性使用,如官要印護,印要官生等,這叫順用;而對四惡神則要予以制約性使用,如殺要食制,傷要印制等,這叫逆用。
2、平衡
用神沒有善惡之分,凡稱用神者均要予以特級保護,不得傷害。因此不存在惡用神要制約這種說法。平衡用神一般是沒有分類的。任鐵樵、徐樂吾等人認為,八字用神只有一種扶抑用神,別的調(diào)候、通關(guān)之物均不能稱之為用神。但梁湘潤等人則認為,八字用神可以分為扶抑用神、調(diào)侯用神、通關(guān)用神、格局用神、命局用神、大運用神等多種,也可以分為第一用神、第二用神、第三用神、第四用神等,其中以調(diào)候用神為第一用神??计渌^“格局用神”,實非古人所說的格局用神。
(五)、用神純雜
1、格局用神
之數(shù)量有多少之分,并以少為純,以多或偏正相處為雜。故有“官多為殺,食多為傷”之說。用神多了就要克之泄之乃至棄之,故有“棄印就財”、“棄官就食”等格。用官忌混殺,用殺忌混官,官殺混雜以破格論。其余偏正財相處、偏正印相處、食傷相處等,均以格低論。
2、平衡用神
之數(shù)量不會出現(xiàn)多余的情況,因此既沒有純雜之論,也沒有高低之分。故任鐵樵有“身弱官為殺,身強殺為官”,“身強喜官殺混雜”等說法。
(六)、用神變化
1、格局用神
專求月令,有時月令又會因透干不同和地支會合而使用神發(fā)生變化,故《子平真詮》有專論“用神變化”一章。比如甲木生于巳月,透戊己則為食傷生財格;透庚辛則為傷官架殺格;地支會合酉丑而透辛則成化食為官格,等等。這是原命局用神發(fā)生變化的情況。當命格一旦確立,隨著大運的介入,有時也會因透干會支而使格局再度發(fā)生變化。格局用神的變化一般會導(dǎo)致命主事業(yè)的變化,或由經(jīng)商而轉(zhuǎn)入從政,或由從政而轉(zhuǎn)入經(jīng)商或從藝等等。格局或由高變低,由成變破;或由低變高,由破變成。這是需要關(guān)注的重大問題。
2、平衡用神
則不拘月令,多與格局無關(guān),故而在原命局不存在用神變化的問題,更不存在格局變低變高的問題。但隨著大運的介入,則常常會打破原命局的平衡狀態(tài),從而需要重新評估八字五行的強弱程度,另選新的平衡用神。平衡用神的變化一般會導(dǎo)致推斷吉兇的依據(jù)跟著變化,甚至發(fā)生新舊用神完全相反的情況。比如先以印為用神論吉的,變?yōu)榉暧≌搩戳?,等等?/p>
(七)、用神成敗
1、格局用神
要有相神搭配才能成格,無相神則不能成格。所謂相神,就是輔佐用神成格之物。種種格局的名稱,就是由用神與相神組合而成的。如官印相生格,即官為用而印為相;食神制殺格,即食為用而殺為相;食神生財格,即食為用而財為相;傷官配印格,即傷官為用而印為相,等等。有了相神,還要有輔佐相神和日元的喜神,否則相神隨時有可能會受到傷害而導(dǎo)致破格。所以,只有相喜兼?zhèn)涞陌俗植拍軜?gòu)成上等格局。
2、平衡用神
旨在扶抑日元,成不成格不是重要問題,故而沒有格局的成敗高低之分,也沒有相神一說。所謂喜神,也只是生助用神之物,與成格破格沒有關(guān)系。
(八)、配合喜忌
1、格局用神
論以破格者為忌神,如官格逢傷,則傷為忌;財格逢劫,則劫為忌;印格逢財,則財為忌;食神制殺格逢梟印,則梟印為忌;殺邀食制格逢財星,則財星為忌,等等。忌神不一定就是克用神之字,但一定是破格之字。喜神也不一定就是生用神之字,但一定是扶抑相神或日元之字。如官格,以官為用,印為相,逢印重官輕時則宜有財制印,此財即是喜神;若官格見財星壞印,則宜有比劫制財護印,此比劫即是喜神,等等。
2、平衡用神
論以克用神者為忌神,如身弱以印比為用,則以財官為忌神;身強以財官為用,則以印比為忌神。所謂喜神,就是生用神之字。如用神是印,喜神即是官殺;用神是財,喜神即是食傷,等等。
(九)、推論吉兇
1、格局用神
論吉兇,以相神為重,其次才是用神和喜神。故《子平真詮》有“傷用甚于傷身,傷相甚于傷用”之說,意即傷害了用神要勝過傷害日元,而傷害了相神則要勝過傷害用神。因為惡用神本來就是要制約的,善用神多了也要予以制裁,所以傷害用神不一定就是壞事。而相神呢,一逢傷害則破格,格破則定然沒有好事。破之輕者,謀為不遂;破之重者,性命堪憂。
2、平衡用神
論吉兇,則最重用神,其次是喜神。用神旺相無傷則吉,衰弱受克則兇。傷用神則禍重,傷喜神則禍輕,喜用兩傷則有生死大災(zāi)。至于破不破格則無關(guān)吉兇。
(十)、理論依據(jù)
1、格局用神
論命法,可以在《淵海子平》,《三命通會》,《星平會海》,《神峰通考》和《子平真詮》等子平經(jīng)典中找到充分的理論依據(jù),這說明格局用神論命法才是正宗子平的論命法。
2、平衡用神
論命法,在《淵海子平》,《三命通會》,《星平會?!?《神峰通考》和《子平真詮》等子平經(jīng)典中找不到任何理論依據(jù)。
一是這些書中根本就找不到具有扶抑、調(diào)侯、通關(guān)這三大作用的所謂“用神”,也不見有“扶抑用神”、“調(diào)侯用神”、“通關(guān)用神”或“平衡用神”這樣類似的術(shù)語,更沒有什么以調(diào)候用神為第一用神等相似的說法,這說明所謂“平衡用神”純屬子虛烏有的臆造之物,并非鬼谷子徐子平所傳的正宗論命法,而是任鐵樵等自創(chuàng),邵偉華等推廣,李涵辰加以革新的。
二是這命學(xué)典籍中1/3以上的篇幅都是在講述如何確認種種格局,以及格局的成敗高低問題,并沒有平衡用神論命的那一套,這說明格局用神論命法才是正宗子平大法;
三是《子平真詮》等書中所說的“用神”或“相神”、“喜神”等,均與所謂“平衡用神”不是同一個概念,而其中分格論命的方法也與平衡用神論命法大相徑庭。這說明所謂“平衡用神”論命法,完全是后人誤讀子平經(jīng)典所鑄成的大錯,屬于應(yīng)當糾正的偽子平命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