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曾以卦紀(jì)年,兩卦值一年,六十四卦恰值三十二年。《易緯.乾鑿度》說:“法干乾坤,三十二歲而周六十四卦,三百八十四交,萬有一千五百二十拆,復(fù)于貞也。”
以上是說,每年兩卦合一歲周天之?dāng)?shù),即36O°,三十二對卦值三十二年即:
36×32=11520(策)
《易.系辭》有"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,坤之策百四十有四,凡三百有六十,當(dāng)期之日。二篇之策,萬有一千五百二十,當(dāng)萬物之?dāng)?shù)也"的說法?!?
上述用六十四卦演繹的三十二年是公度年,實(shí)際上的回歸年三十二年不足,朔望年三十二年有余。而干支周期每年皆閏(當(dāng)然這是不可能的)則為三十。
11520÷365=31.56(回歸年)
11520÷354=32.54(朔望年)
11520÷384=30
事實(shí)上回歸年即干支年,31.56回歸年亦即31.56干支年。而這里為了求其可公度性,特以閏年計(jì)之。總之,六十四卦作為可公度性、全息性的數(shù)學(xué)結(jié)構(gòu)模式將回歸周期與朔望周期嚴(yán)謹(jǐn)有序地統(tǒng)攝起來:
23040÷365=63.13(回歸年)
23040÷354=65.08(朔望年)
23040÷384=60
干支與公度法密吻(60×6= 360°)。然而干支日與回歸年欠5天,5.25×70=367.5天(多2 天)。可見,七十年干支與回歸周期大致吻合。
關(guān)于三十年與六十年周期,《素問.天元紀(jì)大論》論之更詳:"天以六為節(jié),地以五為制。周天氣者,六氣為一備;終地紀(jì)者,五歲為一周。……五六相合,而七百二十氣為一紀(jì),凡三十歲。千四百四十氣,凡六十歲而為一周。不及太過,斯皆見矣。"《孟喜與》:"卦以地六,候以天五,五六相乘,消息一變。十有二變而歲復(fù)初。"古代物候五日為一候,五日又是時辰干支之周期。5×6=30天( 360時辰),而卦氣六日七分為一卦,一月五卦,6×5=30天,再乘十二月為歲式。這樣,卦氣與干支周期融為一體。而三十年為月干支甲子周期之六周(五年為一周),六十年為月干支周期之十二周,亦為年干支周期之全數(shù)。三十年與六十年中含七百二十氣與千四百四十氣。氣即節(jié)氣,1個節(jié)氣為十五天,那么求其一年公度:
10800÷30=3600
1440× 15=21600
2I600÷60=3600
由上可知,上述方法皆采用3600公度年測量方法。